吊车租赁合同

承租方(甲方)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出租方(乙方):北京重力诚成起重搬运有限公司
兹有甲方因施工需要租用乙方吊车,为明确责任和义务,经双方友好协商,特立本合同,共同遵守执行。
一、吊车类型及数量:20吨吊车一台,租赁日期: 按照甲方要求时间提供车辆  
二、租赁金和付款方式
1.每日以一个台班起算,每个台班费用为 1300.00元 含税。每个台班工作时长为8个小时。超出台班部分另行计算。

3. 吊车租赁完成后,按照实际产生的台班费用结算,乙方同时提供等额增值发票,甲方在收到发票后三日内支付吊车租赁费用。
三、安全责任
1.施工时应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。甲乙双方均有权阻止对方的违章操作、违章指挥,坚持实施吊车作业十不吊原则。甲方需配备合格的吊运信号指挥,现场的安全管理由甲方负责。
2.由于对施工场地地面和地下设施情况申报不清而造成的事故,其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。
3.吊装作业前,负责向乙方吊车司机进行交底。严禁干超出作业方案以外的工程,指派专人指挥作业,双方统一信号确保作业,施工过程中若发生野蛮作业,乙方吊车机组人员有权拒绝作业。

4.施工中若发生安全事故时,责任划分原则为;吊钩以上属于吊车机械设备由乙方负责;吊钩以下(钢丝绳、吊耳、卸扣、捆扎等原因)由甲方负责。
四、甲方的权利和义务
1.在出租期间内对出租吊车具有使用权,但无所有权。不得转让、转租、变卖或抵押乙方的设备,不得擅自转移作业地点,不得自行操作乙方吊车,如果因此发生事故或造成损失由承担全部责任。
3.按时支付出租费用。逾期支付赔偿金(赔偿金=合同额×10%/天),承担违约责任。
4.吊车在工地上停置时,由甲方负责保管,如果由于保管不严而造成的损坏,其损失由甲方负责。
5.必须杜绝故意损坏或伤害乙方作业人员和设备的一切不良行为。
五、乙方的权利和义务
1.吊车操作机组人员必须服从工地/甲方领导的指挥,并遵守有关规章制度。

2.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需严格遵守工地安全管理制度、安全监理的现场管理。吊车操作机组人员需有持有合格的特种设备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,并向甲方提供特种设备人员作业证书。
3.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保证运行正常。如果设备发生故障,乙方应立即组织抢修,或更换其他设备。
4租赁吊车所消耗燃油、液压油润滑油等均由乙方自行供应。
5.如果未按时支付出租费用,乙方随时有权终止为甲方提供吊车租赁服务
、附则:

1、本合同一式份,甲方执份,乙方执壹份,签字、盖章后生效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
2、本合同签约生效后,即具有法律效力,签约双方要严格遵守,切实执行合同条款。

3、乙方提供其营业执照到场机组人员证书,作为合同附件。

 

甲方(盖章):_________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乙方(盖章):_________


代表(签字):_________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代表(签字):_________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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